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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开展“1·12”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6-01-13 09:3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深刻汲取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强化煤矿安全执法人员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1月12日,市应急管理局开展“1·12”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体煤矿安全监管执法人员集中学习观看平煤十二矿、首山一矿两起“1·12”典型事故案例警示片,以事故为鉴,筑牢安全执法防线。

通过警示片直观的画面冲击和深入的案例剖析,全体执法人员深受触动,围绕 “如何从事故中汲取教训”“如何强化执法监管效能”“如何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等主题展开研讨交流。大家一致认为,两起“1?12”煤矿安全事故对我省、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影响深远,教训极为深刻,作为煤矿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必须警钟长鸣,时刻绷紧安全生产之弦,切实把监管责任扛在肩上。

会议强调,全体执法人员要以此次警示教育为契机,做到“四个强化”:一是强化风险研判能力,重大风险做到超前管控,紧盯重大工程、重点时段和关键环节,提升执法精准性;二是强化隐患排查能力,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违规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四不放过”原则,坚决防范遏制煤矿重大事故隐患;三是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将事故教训转化为监管动力,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压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推动煤矿培育安全生产文化、贯彻安全生产理念。四是强化“四位一体”岗位标准化作业流程落实,通过召开现场会、“逢查必考”等方法,推动煤矿企业从背诵标准向标准作业转变,从重点岗位向岗位全覆盖转变。

下一步,市应急管理局将以两起“1?12”事故为鉴,持续深化警示教育成果,提升执法监管效能,加大对重点矿井、关键作业环节的执法检查力度,以严格执法倒逼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维护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