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国家“十有两禁”和“禁限控”目录规定。督导企业实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强化项目本质安全,实现全过程风险防控。
二是高质量开展专家服务。实行“领导+专家”工作模式,通过专家指导强化督导检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截至目前,共开展两轮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实现全县危化企业专家服务全覆盖,发现问题隐患715处,已整改592处,其余123处严格要求限期整改。
三是强化重大危险源管控。建立联合管控检查工作机制,采取交叉互查和“监管执法人员+专家”的工作模式,切实加强监管。第一轮异地互查,共交办问题隐患9条,均已完成整改;严格备案标准,实现应管尽管,重大危险源全部纳入管控。
四是加强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督导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建立健全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运行评估制度,不断提高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运行质量,努力实现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从“有”向“优”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