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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08030291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5-08-29 17:2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胡长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审批运输存储销售管理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此项工作,对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安排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专门负责,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许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许昌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要求,我市自2016年起施行全域全时段烟花爆竹禁产、禁售、禁放政策。截至目前,该政策在我市持续严格贯彻执行。

综上,鉴于我市现行全域全时段烟花爆竹禁放政策,结合我局职能,当前暂不涉及烟花爆竹经营等相关审批业务。待我市对关于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的要求作出调整后,我局将及时与您进行沟通反馈,根据部门职能依法依规开展烟花爆竹相关业务。

二、2025年以来,根据省安委会《加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及省、市工作部署,我局以市安防办名义印发《许昌市加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方案》,成立五个市级督导组,通过严格压实各方责任、强化安全监管举措,扎实推进烟花爆竹旺季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工作推进中,一方面深化部门协同联动,聚焦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等违法行为,加大排查打击力度;另一方面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统筹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旺季安全风险防控联合执法行动,精准整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形成 “打非治违” 高压态势,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烟花爆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支持和帮助。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