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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三矿己15-17—13050采煤工作面复产的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02-18 09:0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依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三矿己15-17-13050采面复产申请,许昌应急管理局组织人员进行了复核,认为该矿己15-17-13050采面已达到整顿要求,同意该矿己15-17-13050工作面于2021年2月13日0点起恢复生产。

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第十九条的规定,现予公告。



2021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