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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典型案例曝光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5-05-22 10:3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按照《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回头看”的通知》,5月19日省安委会第十明查暗访组对长葛市河南金汇鸿鹏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进行“回头看”时发现存在典型问题隐患,现予以曝光:

1、特种作业人员王玉峰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违规上岗作业及动火作业审批表(重大事故隐患)。

2、液氨区大门入口应装设静电释放装置。

3、液氨区入口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危险防护、处置措施、报警电话等内容及风险告知卡。

4、液氨区应设置洗眼等冲洗装置。

5、液氨储罐区应按照要求设置防护围堰,液氨储罐未设置防晒措施。

6、液氨区应设置避雷保护装置,采取防止静电感应的措施。

7、企业未建立和有效落实安全生产内部举报奖励制度。

8、压延一车间和制管车间未见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9、压延一车间和制管车间缺少安全警示标识。

10、配电室未见到防鼠板,电缆沟应封堵。

11、压延一车间液压站应加装围栏,悬挂安全警示标识。

12、压延一车间排气房护栏缝隙较大,未按要求设置。

13、退火炉转动部位应加装防护罩。

14、制管车间制管工序电机未设置防护罩。

15、包装岗位电开关未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16、液氨管道未设置介质流向标识。

17、未设置喷淋自动连锁装置。

18、未配备应急处置器材(如:呼吸器、橡胶手套、急救药品)。

19、未建立健全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生产检查、设备设施等)。

20、液氨储罐现场照明灯不防爆。

21、液氨储罐现场未设置方向标。

22、五金仓库物料未分区存放(油漆应单独存放存放区域应急照明灯具应为防爆电器应配备灭火器材)。

23、五金仓库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重大事故隐患)。

24、五金仓库存放易燃易爆物质。

25、五金仓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配置不足。

26、制管一车间未设置室内消火栓、未设置疏散指示标志(重大事故隐患)。

27、制管一车间部分房间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重大事故隐患)。

28、压延一车间未设置室内消火栓、未设置疏散指示标志(重大事故隐患)。

29、新增15m3液氨储罐,未提供安全设计手续。

30、未提供液氨制取氮气和氢气装置安全设计手续。

31、2015年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报审版)中涉及煤制水煤气装置,现已拆除,未提供安全设计手续。

32、现场缺少安全警示标识、未设置液氨危险告知卡。

33、氨罐未设置防雷接地、罐体未固定;未设防火堤。罐区未设置固定式氨气检测报警仪。

34、氨罐液位计无上限标识,液位计排液口、储罐底部阀门未设双阀或封堵。

35、现场缺少洗淋设施、无喷淋降温装置、缺少消防设施。

36、现场无应急防护物资。

37、安全阀根部阀缺少禁关标识,安全阀排放气未经处理直接对空排放。

38、液氨卸车未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卸车处未配备静电导除装置(重大事故隐患)。

39、未提供液氨储罐使用登记证。

40、安全阀校验报告下次校验报告日期截止2025年4月1日,已超期;未提供压力表的校验报告。

41、未提供液氨卸车及使用操作规程。

42、液氨储罐与东侧围墙、南侧配电房及危废仓库的防火间距不符合要求(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第4.4.1条核实周边防火间距)。

43、核实液氨储罐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