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7-25 11:3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产煤省、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已经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2024年第1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年6月28日印发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矿安〔2023〕61号)同时废止。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pdf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