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河南省矿山地面建筑场所消防专项检查工作组莅许督导检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3-01 10:1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深刻吸取山西省吕梁市永聚煤业“11·16”重大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矿山地面建筑场所安全风险隐患,按照统一部署,2月28日,河南省矿山地面建筑场所消防专项检查工作组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处二级巡视员李凤林、监察执法六处处长张清芳的带领下到泉店煤矿开展消防专项检查。市、区消防救援机构、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陪同检查。


在七楼会议室,检查组认真听取了建安区、泉店煤矿关于地面建筑场所消防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实地查看了泉店煤矿办公楼、“两堂一舍”、矿灯房、地面生产车间、仓库、厂房等重点场所。对企业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建筑防火条件是否达标、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应急预案是否有效、用火用电是否规范、消防巡查检查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检查组对泉店煤矿建立完善的消防管理制度、较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情况、保持消防安全稳定形势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针对检查中发现的4条隐患问题,检查组向企业进行了反馈并提出整改建议,要求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检查组强调,一要切实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要深刻吸取山西吕梁永聚煤业火灾等近期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认清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全面筑牢安全防线。二要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压紧压实责任链条,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定期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提升矿山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三要切实整改消防安全问题。要对照问题隐患清单,制定整改措施,落实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四要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培训。要紧密结合矿山特点开展消防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增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逃生能力,不断提高消防安全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