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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第二监督检查组对许昌市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06-23 16:0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6月20日至6月22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第二监督检查组由副局长郑其堂带队,对许昌市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


期间,监督检查组听取了许昌市政府和矿山安全监管相关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许昌市政府、市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相关资料台账,并到平煤十三矿、天瑞矿业、国泰建材和宜鑫建材等矿山企业对我市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验证。

6月22日,督导检查组在许昌市政府召开了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督导检查反馈会。督导检查组对我市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许昌市委市政府对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矿山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完善、安全监管责任和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落实到位、三年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扎实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基础不断夯实。同时也指出了我市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整改建议。


就如何做好近期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组要求,一是认清当前形势,确保本质安全。二是严格落实责任,形成联动合力。三是深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四是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强化监管队伍建设。五是全力做好防汛工作。

副市长汤超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守住安全发展底线。二是全面落实监督检查组的各项要求,针对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逐项整改,夯实矿山安全基础。三是加强汛期安全监管,统筹做好雨季三防和应急反应工作,确保安全度汛。要以此次监督检查为契机,认真落实监督检查组反馈意见,把各项工作抓得更好,把各级责任压得更实,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为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督导检查期间,许昌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志宏、市政府副市长汤超、市政府副秘书长韩宏涛、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建军等陪同。市应急管理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供电公司,禹州市、襄城县、建安区政府等部门全程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