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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煤矿异地监察执法组在我市开展监察执法工作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09-18 17:1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9月6日至17日,以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二级巡视员陆其丁为组长的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异地监察执法组在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相关人员陪同下,对许昌市煤矿安全监管情况进行了监察执法。期间,监察执法组通过查阅资料和井下现场检查的方式,对首山一矿、梁北煤矿等2处煤矿开展了全系统各环节监察执法,暗访暗查了禹州隆源煤矿、隆祥煤矿等4处矿井。  

9月17日,国家监察执法组在许昌市应急管理局召开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异地监察执法反馈会。通报了异地监察执法情况,听取了许昌市应急管理局、禹州市煤炭工业管理局、襄城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并与许昌市、县两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进行了座谈交流。国家监察执法组对我市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指出了我市在煤矿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提出了下步工作建议。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作为最现实的“国之大者”,牢牢守住不发生事故的安全底线。二是做实做细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全面梳理和评估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大排查工作,主动查缺补漏,细化攻坚措施,努力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三是持续推进重大灾害治理。强化“四零”目标管理,严格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深入推进瓦斯、水、火等重大灾害超前区域治理和综合治理。四是严格履行监管主体的监管职责,与监察部门要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推动各煤矿和其上级公司主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许昌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孟廷秀表示,监察执法组提出的问题,直击许昌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短板,为下一步许昌市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逐一研究,逐项整改落实,不断提升监管质量和效能。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积极对接,形成监管合力,督促煤矿和其上级公司履行主体责任,推动许昌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监察一处处长陈志涛、许昌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孟廷秀出席会议。禹州市、襄城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监察执法期间,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监察一处处长陈志涛、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豫南分局局长常占军、许昌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孟廷秀、许昌市应急管理局四级调研员王军等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