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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区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督导工作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02-18 10:2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月11日下午,由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孙俊洲,区政府党组成员、尚集产业集聚区书记张国强带队,区公安局、应急管理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分局、供销社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对将官池镇、许由办事处、张潘镇、五女店镇、陈曹乡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情况开展督导,并对我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工作提出要求:1、持续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工作宣传力度。各乡(镇、办)要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充分发挥村(社区)基层网格力量,采取广播、标语、横幅、宣传车、入户讲解并发放《一封信》等形式持续大力宣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2、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区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科工局、城管局等单位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根据各自职责分工,严格监管游园、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商户等重点区域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工作落实情况。3、做好重点时段管控工作。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对重点时段乡(镇)空气站点实时数据进行严格监控,对环境空气质量恶化,数据突升的乡(镇)要在全区予以通报。4、加大督导力度。区攻坚办负责,安排专人成立督导组对全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情况开展全时段督导;区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要按照要求,安排专人对分包片区内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情况开展督导,每天督导情况要按时报送区攻坚办;各乡(镇、办)要成立辖区督导组,对本辖区范围内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情况开展督导。各督导组要严格落实督导责任,抓工作重点,以“点”带“面”,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工作落实情况做到密切管控、严格督导,确保我区辖区内杜绝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的现象产生,在春节期间为全区市民创造良好的大气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