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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和智能化建设推进会召开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0-08-24 16:3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8月21日,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和智能化建设推进会议召开。会议由河南省工信厅副厅长沈天良通报了全省煤矿智能化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许昌市政府等有关单位进行了典型发言,副省长王新伟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王新伟在讲话中指出,要提高站位,树牢理念,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到首要位置,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恪尽职守、真抓实干,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为人民群众带来更加充实、更加保障、更加创新、更加持续的安全感、幸福感。要完善措施,健全制度,扎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强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专案、专责、专人工作制度,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健全完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隐患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深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做到四个到位: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到位、部门监管责任到位、企业主体责任到位、责任追究落实到位;持续做好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一以贯之抓好隐患排查,确保煤炭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要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行稳致远。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煤矿智能化建设的动力问题;加强顶层设计,解决煤矿智能化建设的方向问题;加强资金投入,解决煤矿智能化建设的保障问题;加强人才培养,解决煤矿智能化建设的基础问题。

王新伟在讲话中明确强调,许昌市实行了“双主任”制度(市委书记、市长同为安委会主任),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持领导高位推动、部门协调联动,值得各地市学习。董留民副市长在分会场发言中指出,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每季度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每月书记办公会、市长议事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做出具体工作安排。全市实行了“双主任”制度,禹州市配备了熟悉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市委常委分管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坚持“十项制度”。坚持驻矿监管、安全承诺、安全评价、安全管理现场会、安全例会、重大事项报告、重大隐患督办、专家查隐患、警示约谈、矿长述职“十项制度”,把“十项制度”作为推动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三是严格执法检查。制定印发了《许昌市煤矿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执法工作日和执法工作对象,采取告知式执法、明察暗访、“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做到依法依规,履职尽职。四是拉高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标杆。组织人员到外地考察学习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运营经验,定期督导推进,提高隐患排查深度和职工参与的积极性,全市有井下活动的煤矿都按期完成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任务,特别是首山一矿、梁北煤矿被列为全省煤炭行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示范矿井。五是全面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出台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并通过召开现场会,积极引导、推进全市煤矿开展智能化建设。我市已经完成首山一矿、梁北矿的智能化建设,完成3个掘进工作面智能化建设;其中,首山一矿今年5月被省工信厅评为全省首个一级智能化煤矿。

会后,董留民副市长要求各产煤县(市、区)要贯彻好此次会议精神,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强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不断提升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水平,按期完成智能化建设任务。应急管理部门要对前期工作进行梳理排查,倒排工期,近期将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