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许昌市应急管理局赴洛阳市学习考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9-11-06 11:0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11月5日,许昌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孟廷秀、党组成员宋志强一行四人赴洛阳市应急管理局学习考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先进经验做法。洛阳市应急管理局局长郭德荣,副局长马怀庆、李毅,调研员王来安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洛阳市应急管理局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先进经验和做法。洛阳市应急管理局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大力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和“互联网+”行政执法工作,以此助推“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共对778家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罚款976.59万元。一是严格规范执法。坚持服务型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责任制两个“示范点”建设,充分运用省厅《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和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清单》,实现市、县两级执法人员对同行业企业执法检查、同类违法行为执法处罚标准同一;实行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每季度对全市执法案卷开展评查互查以及执法先进单位和执法标兵评比活动;全面使用省安全监管平台,实现执法监察监督信息化管理。二是实施全面执法。市局法规科统领,实施全员执法,科学编制年度执法计划,以上带下、以上促下,确保完成年度执法任务,统筹解决了执法案件少、处罚少的问题;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市局成立由业务科室、执法监察支队组成的集中执法工作组,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县(市、区)开展为期一周的集中执法检查工作,增强执法检查威慑力、震慑力,有效解决了县市区执法人员少、执法能力不足的问题;创新煤矿监管模式,煤矿监管与豫西煤监分局捆帮在一起联合执法,高危行业和重大危险源实施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查隐患。三是积极探索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洛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出台了《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洛阳市安全发展城市创建实施方案》等文件,成立了创建工作办公室,局抽调5名同志日常办公,建立了12个重要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先后到北京、合肥、杭州、嘉兴学习考察,政府购买服务全方位、全过程服务指导。


许昌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孟廷秀表示,洛阳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先进经验做法非常好、非常值得学习。下一步,许昌市将借鉴洛阳市先进经验做法,实施集中执法,有效解决市、县两级执法力量不足、执法能力弱的问题;适时开展执法案卷评比活动,严格网上录入,有力监督县市区依法行政。同时,及时与省厅对接,借鉴学习北京、洛阳等城市先进经验,做好安全发展城市创建相关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