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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拟采购装备信息征集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4-10 11:1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确保许昌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建设拟采购的各类应急设备性能参数及市场报价等信息,以备在指导我市基层防灾项目建设工作中予以参考。请有意向的各救援装备生产企业、代理商填写《许昌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拟采购装备公开征集信息表》(见附件),注重筛选在抢险救援实践中贴近实战、性能好、性价比高并大量适用的应急救援装备。请于2024年4月21日18:00前将详细的品牌型号、生产厂家、装备参数、报价、产品照片、成交历史信息、联系方式等信息发送至指定邮箱:ajjyjk@126.com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4-2965301

有关要求:

一、供应商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参数征集活动。

(二)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所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二、资料递交要求

格式要求:按照附件提供的格式要求,填写《许昌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拟采购装备公开征集信息表》。

1.若潜在供应商涉及多个品目,请汇总一个征集意见表发送至指定邮箱;2.征集意见表与公告品目一一对应,切勿将非公告内品目发至本公告邮箱账号;3.以单位全称+联系方式建立一个文件夹,将意见反馈表(盖章扫描件和excle电子版)和同品目历史成交的中标公告(网页截图PDF格式)放入该文件夹中,建立压缩包发至指定邮箱。

内容要求:1、满足参考单价、主要功能用途和技术要求的同类产品详细的技术需求。其中技术性能和指标参数需尽量详尽具体,且与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型号一致。

2、产品价格具体为产品本身市场价格,反馈的产品价格信息要真实准确,报价有效期不应少于6个月。提供同品目历史成交的中标公告网页截图(PDF格式)。

3、报送时间以指定邮箱报送的时间、信息为准,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方式送达,我单位不予受理。

三、其他约定

供应商为本项目所有设备所提供的品牌、参数等技术资料,如经论证后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我单位拥有无偿使用权。

附件:许昌市基层防灾项目拟采购装备公开征集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