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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省安委会第四组8月份抽查检查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8-11 16:5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按照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安委明电〔2023〕1号)(以下简称《方案》)通知要求,省安委会第四综合抽查检查组于8月1日到8月4日,对我市禹州市、长葛市、襄城县、鄢陵县、魏都区、建安区、开发区等县(市、区)党委政府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情况进行了抽查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问题

一是迎检准备不充分,重视程度不高。个别县(市、区)领导不重视,安全生产财力物力人力保障不足,甚至存在分管领导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擅自不参加汇报会等情况。有的县(市、区)汇报材料过于简单,内容空泛,体现不出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的具体行动。数据统计工作开展不扎实,存在统计数据不一致情况,有的县(市、区)没有严格按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进行认定,相关单位间沟通协调不到位,数据统计没有经过认真把关,致使汇报材料中的数据和各个督导组汇报材料中的数据对不上号,如:禹州市颍川街道办事处,未见党工委定期听取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2023行动工作开展情况。魏都区第二抽查组所检查的数据(许昌市第二印刷厂院三条隐患)与市政府第五组所检查的数据(许昌市第二印刷厂院三条隐患)完全雷同,涉嫌所填报数据重复使用或抄袭造假。长葛市第一督导组所提供的重大隐患问题排查清单中,“长葛市澳华卫浴公司电工无证从业”的问题属于企业自查所查出的问题,不属于其所查,涉嫌数据造假。

二是督导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专业性不足。县(市、区)督导检查人员的隐患认知能力,尤其是重大隐患认知能力不足,没有认真落实“领导+专家”督导要求,发现问题肤浅,问题整改缺乏科学性,有的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工作台账,没有形成督导闭环。如:魏都区西大办事处排除塔吊隐患的整改照片中显示,排除过程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襄城县政府部分台账记录不全面,缺少相应原始记录。还存在“以下发通知代替整改落实”等情况,如:鄢陵县政府以汇报代替通报,通报制度没有发挥作用。禹州市政府通报未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性不强,未对整治不力、质量不高、工作靠后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三是基础资料不扎实不规范。表现在党委政府研究决策安全生产事项、工作记录不完整。党政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暗访暗查等工作的相关支撑材料缺乏,流于形式,有的仅有一两行文字信息,信息的真实性和可参考性有待商榷,不能提供有效的印证。如:建安区重大隐患专项整治2023行动相关档案归理不规范,相关资料准备不齐,未见区各督导组重大隐患相关台账。鄢陵县柏梁镇一般隐患整改没有台账记录。

四是教育培训不深入不广泛。个别县(市、区)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视程度不够,特别是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培训开展不深入,政府有关部门、行业领域、企业主体对判定标准认定办法不掌握,导致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台账要素不全,表述不准确。如:鄢陵县政府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资料中,关于“喜照加油站”的重大隐患的描述前后不一致,将“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不完善”雷同于“未制定实施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培训考试不规范现象依然存在。开发区河南港城建设工程公司的一处在建工地项目,安全生产培训考试试卷出现多份雷同或者“替考”。

五是社会宣传监督力度不够。个别县(市、区)没有在主流媒体电视主流电视媒体开设安全生产专题专栏,对重大事故隐患没有及时曝光,举报奖励制度没有发挥作用。个别县(市、区)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宣传行动时重形式、轻实效,未做到宣传动员全覆盖,没有及时跟踪督促企业学习落实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针对特种作业无证、假证等省督导组多次反馈的问题隐患,没有及时宣传曝光、跟踪监管、督促整改,致使类似问题一再发生。如:市抽查组7月26日查出的“许昌安正医院焊工证疑似无证上岗”问题交办给建安区政府后,未见到建安区政府的调查处理措施。开发区河南港城建设工程公司的一处在建工地项目,其长期使用的特种工现场作业票(许可票)属于无效票据,涉嫌特种工作业现场长期无监管、无许可。

二、下步工作

为全面做好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有力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行各业各类事故发生,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北京“4·18”和宁夏“6·21”特别重大事故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政府和党组(委)的“第一议题”,深入学习,认真领悟,学用贯通。要清醒认识当前复杂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拧紧责任链条,切实履职尽责。

二要扎实做好问题整改。要认真对照省安委会通报反馈问题清单,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对通报中指出的个性问题,要举一反三,盯住不放,抓紧完善整改,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要对号入座,认真梳理,重新排查,补短板、强弱项,整体提升。

三要提高风险辨识能力和隐患排查整改水平。要扎实开展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和企业安全培训,明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做到知内容、明细项、有措施、有落实、有支撑、有成效,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水平。要坚持“督导+专家”的执法监管模式深入企业开展指导帮扶,强化企业安全意识,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对企业报告的重大安全风险隐患,要主动靠前,明确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支持、推动企业加快实施管控整治措施,切实提高隐患排查整改水平。

四要强化数据统计和台账管理。要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报送制度,优化统计方法,加强对接联系,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坚决防止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以及重复报送等行为,切实提高统计质量。要针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结合分管行业领域特点,认真研究相关台账内容要素,明确填报事项,真实反映工作内容。

五要浓厚全社会安全文化氛围。要持续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将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判断标准传达到本地本行业领域的每一个企业和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单位,切实把安全责任传导和落实到企业末端。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加大安全生产常识宣传,形成全社会安全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