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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宣布失效和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10-08 09:2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央属省属驻许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对17件文件宣布失效和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许昌市安委会办公室拟废止文件汇总表.doc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