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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01-25 10:3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许昌市应急管理局对有关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对以下件文件予以废止:

1.关于转发《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通知》的通知(许安监管[2016] 108号);

2.关于转发《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统保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许安监管[2013]110号);

3.关于转发《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许安监管[2012]36号);

4.关于转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河南省安监局《关于规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许安监管[2011]41号);

5.关于转发《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通知》的通知(许安监管[2009]42号);

6.关于转发豫安监管政法[2007]91号《关于印发<河南省高危行业雇主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许安监管[2007]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