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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许昌市应急管理局专家库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5-29 11:4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市应急管理局专家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事故防范、调查评估、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领域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根据《许昌市应急管理局专家管理办法(试行)》(许应急〔2023〕39号),现组织开展市应急局专家库建设,并同时开展专家库专家遴选工作。

一、遴选范围

从事应急管理相关工作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具体行业领域和专业范围见附件。

二、专家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熟悉应急管理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热爱应急管理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不少于5年,实践经验丰富,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专业能力;

(四)能够深入现场开展工作,有较强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事故灾害应急救援处置与事故调查分析等能力;参加过应急管理重大决策、重大突发事件处置、重大科技项目研发;有代表性专业技术论文、获奖科技成果;

(五)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特别优秀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专家推荐和选聘

(一)自荐推荐。凡符合市应急管理局专家库专家条件的人员,可由本人自荐或由行业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等有关单位推荐;
  (二)审核公示。市应急管理局专家委员会负责对拟聘专家资格进行审查把关,对符合条件拟同意入库的专家在市应急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为入库专家颁发聘书。

四、申报时间和工作要求

(一)专家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6月16日截止。

(二)请各单位将附件2-3表格纸质和电子版于专家申报截止日前汇总报市应急管理局科技信息化科。

(三)相关表格电子版可在市应急管理局网站上下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彩艳;联系方式:2963786;电子邮箱:xcyjkj@126.com

附件:附件1专家行业领域和专业范围分类表.doc

            附件2应急管理专家推荐表.doc

            附件3专家推荐汇总表.doc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