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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平禹新贸煤业有限公司复产的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4-16 15:5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依河南平禹新贸煤业有限公司(简称新贸煤业)申请,许昌市应急管理局于4月13日组织人员对新贸煤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重大事故隐患已经排除。禹州市政府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对新贸煤业进行了复产验收,矿井具备复产条件。4月15日,禹州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领导小组以禹煤重组〔2023〕2号予以批复,同意新贸煤业复产。

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第十九条的规定,现予公告。


许昌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