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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应急[2022]9号 关于印发许昌市煤炭行业安全发展“十四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03-15 08:1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产煤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煤炭行业安全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推动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职责分工,我局研究拟定了《许昌市煤炭行业安全发展“十四五”专项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3月14日

前   言

许昌是河南省重点产煤地市,也是全国重要的煤炭生产基地,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十三五”期间许昌市煤炭产能结构持续优化,大集团优势凸显,煤炭产量在5千万吨左右;煤矿安全生产条件有了较大改善,事故起数大幅下降,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明显减少。但随着开采深度的延伸,我市煤矿瓦斯、水、顶板等灾害日趋严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任重道远。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煤炭行业发展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力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努力构建安全高效的煤炭供给体系,推动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煤炭行业安全发展“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了《许昌市煤炭行业安全发展“十四五”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总结了“十三五”期间煤炭行业安全发展取得的成效,分析了“十四五”期间面临的问题和机遇,确定了“十四五”期间主要目标,明确了煤炭行业安全发展主要任务及重点工程,是“十四五”期间我市煤炭行业安全发展工作的总纲领。

第一章 煤炭行业安全发展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  基础情况

一、资源禀赋情况

(一)地理分布不均。全市煤炭资源分布总的特点是“西多东无”,主要有禹郏煤田、平顶山煤田、韩梁煤田等,目前已形成以禹州市、襄城县、建安区三个煤炭生产矿区为主的生产格局。

(二)地质储量丰富。许昌市探明煤炭保有储量约35亿吨,煤系属石炭纪及二叠纪,总厚729米,含煤89层。可采煤层有二1、四2、五3、五4、六2煤,一4煤局部可采;七5煤虽常达可采厚度,但灰分在50%以上,其余煤仓均不可采或偶尔可采。

(三)煤种较为齐全。许昌市煤种较为齐全,炼焦用煤主要有气煤、肥煤、焦煤、瘦煤,非炼焦用煤主要贫煤及无烟煤。特备是主采煤层二1煤总体为低-中灰、特低硫、中高发热量煤,煤质较好,是一种具有专门用途的优质煤。

二、矿井分布情况

许昌市煤炭资源主要分布在禹州市、襄城县、建安区,形成以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神火集团等骨干企业为主体的煤炭开发格局。截至2021年底,全市保留煤矿33处,设计产能2022万吨/年。按性质分:省骨干煤炭企业本部矿井14处,设计年产能1476万吨/年,兼并重组矿井19处,设计年产能546万吨/年。按地域划分:禹州市30处,设计年产能1362万吨/年,襄城县2处,设计年产能450万吨/年,建安区1处,设计年产能210万吨/年。按生产状态分:有井下作业活动19处(生产矿井11处,技术改造或隐患整改7处,基建1处),停工停产14处。按灾害类型分:煤与瓦斯突出矿井8处,水文地质复杂3处。

三、灾害情况

目前全市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较多、产能占比大,具体情况见表1-1(部分矿井兼具2种及以上灾害)。随着矿井开采深度的增加,开采条件日益复杂,瓦斯、水、顶板等自然灾害日益严重。

表1-1 许昌市煤矿灾害情况表

序号

矿井名称

年设计产能(万吨)

水文地质条件

瓦斯等级

生产状态

1

平煤十三矿

210

中等

突出

生产

2

平宝公司  

240

中等

突出

生产

3

平禹一矿       

150

复杂

低瓦斯

生产

4

方山二1煤新井   

30

中等

突出

生产

5

梁北二井

120

复杂

突出

基建

6

天润煤业

45

中等

突出

停工

7

梁北煤矿

240

中等

突出

生产

8

泉店煤矿

210

复杂

低瓦斯

生产

9

昌隆煤业

30

低瓦斯

停工

10

云煤一矿

45

中等

突出

生产

11

云煤二矿

45

中等

突出

生产

12

枣园煤业

45

中等

突出

生产

13

锦塬煤业

45

中等

低瓦斯

生产

14

永安煤业

21(30)

中等

高瓦斯

停工

15

隆源矿业

30

中等

低瓦斯

停工

16

隆庆矿业

30

中等

低瓦斯

技术改造

17

华伟矿业

30

中等

低瓦斯

停工

18

宽发矿业

30

中等

低瓦斯

技术改造

19

永和矿业

30

中等

低瓦斯

停工

20

广鑫煤业

30

中等

低瓦斯

停工

21

大刘山煤业

30

简单

低瓦斯

技术改造

22

锦程煤业

30

低瓦斯

停工

23

锦宏煤业

30

低瓦斯

停工

24

锦马煤业

30

低瓦斯

停工

25

锦卓煤业

30

简单

低瓦斯

隐患整改

26

季布煤业

30

中等

低瓦斯

生产

27

新贸煤业

30

中等

低瓦斯

技术改造

28

新岭煤业

30

简单

低瓦斯

隐患整改

29

新明煤业

30

简单

低瓦斯

技术改造

30

祥华煤业

15

简单

低瓦斯

停工

31

新阳煤业

45

中等

突出

停工

32

新瑞煤业

21(45)

简单

低瓦斯

停工

33

新贡煤业

15(30)

中等

低瓦斯

停工

(一)瓦斯灾害严重。目前,全市19处有井下作业活动矿井,其中共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8处,核定年产能共计975万吨,数量和产能分别占全市的42.1%和60.2%。虽然“十三五”期间淘汰了一批落后产能,但我市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数量多、产能高、瓦斯压力大、瓦斯含量高的现状没有明显改变,瓦斯灾害治理任务重、难度大。

(二)水害威胁增加。目前,全市共有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矿井3处,核定年产能共计480万吨,数量和产能分别占有井下作业活动矿井的15.8%和29.6%。近年来,随着矿井向深部延伸,矿井水文地质条件越来越复杂,承受的水压越来越高,防治水工作难度越来越大。此外,淘汰落后产能政策推动了一批小煤矿关闭退出,留下大量老空区,对周边矿井的防排水工作造成了巨大的压力,潜在安全威胁日趋严重。

(三)支护难度加大。随着矿井开采范围的延伸和扩大,顶板管理难度加大,失修巷道和顶板隐患增多;软岩特性更加突出,越来越多的矿井由于开采深度的增加,顶底板呈现软岩特性,造成支护困难,巷道严重变形;部分矿井采取沿空留巷,增加了支护难度。

第二节 主要成效

一、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逐步健全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管理的通知》(豫政办〔2014〕163号)出台后,许昌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明确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煤炭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3个县级政府分别负责辖区煤矿安全监管,形成了市、县两级共同监管的格局。市级层面,改革后,市应急管理局设立了煤炭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科,现有科长1名,总工程师1名,承担全市煤矿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能;市应急局局属事业单位市煤炭工业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负责煤矿安全监管辅助性和技术性工作、洁净型煤管理等工作,同时市应急管理局委托市煤炭工业发展服务中心承担煤矿安全生产辅助执法职责;市应急局执法支队负责煤矿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从事煤炭监管和执法专业人员共计15余人,有效保障了全市煤矿的安全监管和执法工作健康运作。县级层面,禹州市煤炭局是全国唯一保留的县级煤炭局,现有500余人,设置科室20多个,并给每个矿配备专职驻矿员,机构健全、专业技术人员充足、管理机制完善,定期组织专家会诊、安全考核,切实强化监管。建安区应急局、襄城县科工局也不断健全机构、充实人员,对辖区内的煤矿实施了驻矿监管、矿长承诺、购买服务等措施,全市真正做到了煤矿安全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实现了安全监管的网格化、精细化、常态化。

二、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水平稳步提高

许昌市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了“驻矿监管、安全承诺、安全评价、安全管理现场会、安全例会、重大事项报告、重大隐患督办、专家查隐患、警示约谈、矿长述职”十项煤矿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并持续改进、持续抓牢抓出成效。目前,全市所有煤矿均设立了驻矿员,实现了24小时驻矿监管,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时刻掌握煤矿安全工作动态。2020年11月底我市开通运行全省第一个煤矿复合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平台,已有20处矿井将煤矿瓦斯监控、人员定位、工业视频等数据接入平台,实现了对煤矿的动态监管、远程监管和智能监管。每年组织一次现场管理会,强力推进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比如智能化建设、煤矿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立煤矿安全专家库,健全专家管理办法,政府拨付专项经费,邀请专家帮助企业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市政府以及3个产煤县(市、区)政府也分别拨付专项资金,聘请专家对辖区煤矿进行安全检查和会诊。禹州市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方面,积极实施“五项举措”,即:开展风险评估、推行“监管指令”、强化暗查暗访、完善监控联网、坚持逢查必考。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做到“五个着力”。即:着力推进区域公司责任共担、着力推动煤矿开展月度强制“体检”、着力强化矿井电教室建设、着力开展事故警示教育、着力服务引领,全力促进矿井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襄城县开拓思维,创造性的全省首家采取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与河南理工大学签定合作协议,组建了襄城县煤炭安全隐患排查专家技术团队,每两个月对县域内的煤矿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半年安全评价,全年进行一次全年安全综合评价。建安区创新方式方法,建安区应急局要求泉店煤矿每日分三个时间段(零点班、八点班、四点班)向区应急局报告带班矿领导、当班井下人数、地面应急及值班领导情况,动态掌握井下安全现状。

(三)夯实煤矿安全基础。我市一直把“一优三减”及“四化”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班组建设等作为夯实煤矿安全基础的着力点,在拉高标杆、督导推进上狠下功夫。一是着力推进我市煤矿“一优三减”及“四化”建设工作上台阶。督促煤矿企业按期完成规划编制,并对工作开展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平煤十三矿、泉店煤矿实现一井两面、单班最大入井人数控制在600人以下,其他煤矿均实现一井一面,云煤一矿、云煤二矿实现了取消夜班,云煤二矿完成采煤工作面智能化建设,首山一矿、梁北煤矿完成智能化建设,其中首山一矿2020年5月被省工信厅评为全省首个一级智能化煤矿。2020年8月27日全省煤矿岩巷快速掘进现场会在十三矿召开,该矿己16、17-14060中间低抽巷月进尺402米,刷新全省岩巷综掘单进最高纪录。煤矿掘进技术的不断革新为瓦斯治理争取了时间,保障了正常采掘接替。二是积极推进双重预防体系提质提效。组织人员到山东、安徽、洛阳、鹤壁等地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定期督导推进,平禹一矿和方煤新井实施的“1+3+1”四级隐患排查和应知应会奖励卡制度,极大提高了隐患排查深度和职工积极性,三是积极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煤矿实现过程达标、动态达标。目前,全市11处生产矿井全部达标,其中一级5处、二级5处,三级1处。四是积极推进班组建设,联合市总工会开展“十佳班组”创建活动,对10个班组和1个表现突出班组长全市进行表彰,推动班组、一线员工发挥作用,打通安全管理最后一米。

(四)狠抓重大灾害治理。在瓦斯防治方面,把瓦斯防治中的“三化一工程”作为重大灾害治理的牛鼻子来抓,严格落实“河南省瓦斯防治“三个十条”,推广应用定向钻机、锚网索支护等先进设备和技术,用装备换工程、用空间换时间。目前我市应用千米钻机的矿井4处(平煤十三矿、梁北煤矿、云煤一矿、云煤二矿),采取锚网索支护的矿井6处(首山一矿、平煤十三矿、梁北煤矿、云煤一矿、云煤二矿、泉店煤矿);首山一矿、平煤十三矿、梁北煤矿、云煤一矿均建成“三化一工程”示范工作面;平煤十三矿实施了我市首个保护层开采,大大提高提高了煤层开采安全系数。云煤一矿实验成功不稳定煤层“三沿”开采技术,有效解决煤矿不稳定煤层巷道掘进效率低、施工安全系数低、煤炭资源回收率低和巷道维护成本高的问题,为瓦斯灾害治理争取了时间、保障了安全。在水害治理方面,开展重点地区矿井老空水探查工程,督促兼并重组煤矿查明矿井及周边老空积水等情况,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措施,受承压水威胁的矿井全部开展了底板注浆加固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矿井全部装备了应急救援的潜水泵排水系统。泉店煤矿投资1200多万元开展了在地面实施的区域治理水害工程,单孔长度达2000米左右,实现了以钻带巷、精准治理。

(五)优化煤炭产能配置。在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方面,2016年,省政府下达我市关闭退出矿井任务,面对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等形势,我市超前谋划工作方案,建立并启动市、县、乡三级政府和煤业集团共同参与的“四位一体”工作推进机制,强力协调推进。2016年关闭煤矿19处(产能397万吨/年),2017年关闭煤矿15处(产能306万吨/年),2018年关闭3处(产能120万吨/年),2019年关闭2处(产能30万吨/年),累计关闭矿井39处、年产能853万吨/年,连续三年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任务。关闭期间,未发生安全事故和群众阻拦、上访事件,并顺利通过国家、省有关单位化解煤炭过剩产能领导小组的抽查和检查。在推进开展30万吨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方面,2020年又关闭2处(产能36万吨/年),计划改造至30万吨/年的矿井14处、资源整合1处,切实提升全市煤矿安全生产保障水平,促进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

“十三五”期间,我市通过强化安全监管、推进产业结构升级,煤炭产能不断优化、监管能力不断增强、安全基础不断提高、竞争优势不断凸显,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取得重大进展和一系列成果,2017年被省工信厅评为年度煤矿安全监管先进单位,2019年被国家煤监局评为煤矿安全监管先进单位。2020年8月21日,在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暨智能化建设工作推进会上,许昌市政府做典型发言。一是煤炭开发布局持续优化。2016年以来关闭化解过剩产能41处、产能889万吨/年,全市煤矿数量减少一半以上,目前仅保留竞争力强、能够长远发展的矿井;所有煤矿归属大煤业集团管理,煤矿管理的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二是煤矿安全基础不断巩固提升。全市11处生产矿井全部建成双重预防体系,首山一矿、梁北煤矿被列为全省煤炭行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示范矿井。2020年7月在首山一矿召开的全省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及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观摩会,对全市煤炭行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起到了模范引领作用,全市煤矿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正在由“建”向“管”和“用”目标迈进。有5处矿井达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一级标准,有6处矿井被评为“五优矿井”和“安全高效矿井”,云煤一矿、云煤二矿取消夜班,占比均在全省前列。三是灾害治理和装备水平显著提高。大力推广新技术和新设备,从直接在煤层里拼刺刀到穿层钻孔治理再到地面千米定向钻井治理,大大提高了技防和安全保障能力;煤矿五大系统的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智能化矿井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目前全市建成3个智能化采掘工作面,首山一矿作为全省首个一级智能化煤矿,引领我市煤矿向全面智能化推进。四是矿区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全行业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矿区生态环境治理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原煤入洗率、矿井水综合利用率、煤矸石综合处理率及井下瓦斯抽采利用率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五是社会效益日益体现。“十三五”期间,我市煤矿年均利税10多亿元,安置职工3万余人,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稳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第三节 面临的问题和机遇

一、面临的问题

(一)矿井灾害严重。11处正常生产建设矿井中8处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3处是水文地质复杂矿井,特别是个别矿井历史上多次发生过淹井、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兼并重组煤矿大多受老空水威胁。而且随着煤炭开采的进一步加深,各类灾害耦合叠加,治理难度越来越大。2018年8月16日平煤十三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二)安全投入不足。煤业集团区域公司对所属兼并重组煤矿资金投入不足,安全技术人员配备不够,煤矿职工整体素质不高,在安全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造成矿井安全基础、现场管理较差。2019年9月15日,神火华伟煤矿发生冒顶事故,就是安全投入不足、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典型表现。

(三)人员素质偏低。目前煤矿企业普遍存在从业人员平均素质低的现象,受经济因素、社会地位等影响,在煤矿工作多年的一些技术骨干和大中专毕业生出现离职潮,一线作业的绝大多数是50岁以上的学历较低或者无专业技能的工人,40岁以下的一线工人和技术工种更是极度匮乏,一些煤矿甚至到了招不来人、开不了工的地步。

(四)煤矿发展不均衡。我市煤矿由河南能源、平煤集团、神火集团、河南煤层气、地煤集团五大煤业集团控股管理,煤业集团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国有大矿和兼并重组煤矿安全基础状况差距明显,既有获得省首个一级智能化的煤矿,也有仍处20年前半机械化水平的小矿;兼并重组煤矿大多数工艺装备落后、人员素质低、安全管理差,无法有效保障安全生产。

(五)监管效能有待提升。我市煤炭管理部门普遍存在专业人才少、年龄分布不均衡、执法装备和车辆缺乏的问题,执法重数量、轻质量,有些人员不敢查、不想查、不会查,缺少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主动性。

(六)安全监管压力巨大。同时面临着煤矿经济形势时常不稳定的情况,部分矿井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屡罚不改,存在重生产、轻安全以及安全投入和灾害治理不到位的问题,个别兼并重组煤矿在煤价回升时有偷生产冲动,安全监管任务十分繁重,安全监管压力进一步加大。

二、面临的机遇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发展理念带来新机遇。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形成了包括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完善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统筹“三个必须”的责任体系;坚持依法治安,实施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等重大科学论断,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重要思想保障。

(二)加强煤矿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带来新机遇。国家和省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密集出台政策和措施,持续加强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建设,推动地市政府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严密层级治理和行业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防范化解煤矿安全风险;推动地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强化监管执法,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这些政策措施的持续落实,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绿色发展带来新机遇。随着新时代绿色发展理念的深化,能源消费去煤化趋势越发显著,我国整体社会发展要实现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煤炭消费将呈长期下降趋势。从我市看,“十四五”是我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是加快推动煤炭行业转型发展、强化安全生产保障的重要关口,淘汰落后产能,持续优化产业结构,以安全水平高的大型现代化智能化矿井为主体成为煤炭行业发展方向。推进实施绿色低碳转型战略,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使得煤炭产品清洁、高效利用成为煤炭产业发展的必由之路,为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带来新机遇。

(四)数字化转型带来新机遇。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加速拓展,煤炭产业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发展,智能化、信息化和5G技术在煤炭行业推广应用,煤矿机器人逐步应用,智能化煤矿建设步伐加快,少人无人开采将成为现实,安全风险管控技术和措施不断完善,为提高煤矿安全水平提供坚强技术支撑。未来五年是煤炭工业乘势而上、全面推进智能化发展的关键时期,市委提出实施数字化转型战略,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改造,指明了建设集约安全高效智能大型煤矿的发展方向。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发展和安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安全红线意识,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完善煤矿安全生产治理体系,推动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从业人员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切实提升矿工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煤矿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为实现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安全发展。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指导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坚守安全底线。

——坚持系统治理。坚持系统思维方法,健全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筑牢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网。

——坚持依法治理。宣贯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完善煤矿安全标准规范,推进煤矿安全法制化建设。

——坚持源头治理。坚持“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并重,强化科技保安,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推进重大灾害超前治理,严格安全准入,推动落后产能淘汰退出,构建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将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第三节 规划目标

到2025年,煤矿安全法治体系和责任体系更加完善,科技装备支撑更加有力,基础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监管执法效能显著提升,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煤矿实现零死亡,煤矿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达到80%,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持续深入,煤炭行业高质量稳步向前。

第三章 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

第一节 主要任务

一、织密安全责任体系

(一)落实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严格执行《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承担“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将煤矿安全生产同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加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机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业监管力量。健全完善煤矿安全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约谈制度,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二)落实煤矿安全分级监管责任。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严格执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管理的通知》《河南省煤矿安全分级属地监管主体名单》等文件,层层落实煤矿安全分级监管责任。推动落实地方政府领导联系包保责任,实行安全监管部门联系包保制度,细化联系包保工作措施,明确包保、盯守、巡查责任,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监管漏洞。

(三)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煤炭企业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强化落实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等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界定多层级管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人员。建立与企业日常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管理体系。实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制度。强化安全投入,保障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自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日常自查自纠。

二、完善灾害治理体系

(三)完善灾害治理工作机制。推动查明煤与瓦斯突出、透水、中毒窒息、火灾、冒顶坍塌等重大灾害空间分布,逐步形成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基础数据库。牢固树立区域治理、综合治理、超前治理的治灾理念,构建辨识评估、监测预警、治理评价重大灾害防治机制,实施灾害治理责任、技术、工程、资金、时限“五到位”闭环管理。落实煤炭企业重大灾害治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灾害治理管理制度、机构、队伍,保障资金投入,强化重大灾害治理基础能力建设。

(四)持续强化重大灾害治理。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坚持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先行,做到抽掘采平衡和抽采达标。冲击地压矿井要坚持区域先行、局部跟进、分区管理、分类防治的原则,推行落实“三限三强”等防冲措施。推行老空水防治“四步工作法”,承压水害防治推广应用微震监测系统。开展采空区隐患治理工程,采用崩落、充填、隔离等方法进行治理。

三、强化科技支撑体系

(五)强化科技创新引导。鼓励支持开展重大灾害防治基础理论研究,加强煤与瓦斯突出、水害防治等重大灾害发生机理及预测预报科研攻关;研究应用智能精准预警系统,推广火灾透地定位、光纤探测、激光检测技术。构建“产学研用”一体化科技创新平台,集中煤炭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优势资源,开展重大灾害治理技术交流合作,加速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深入开展新工艺、新装备、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紧密结合煤矿实际,聚焦灾害防治、安全管理、生产运行等重点领域,支持煤炭企业“走出去”、先进技术装备“请进来”,以科技力量强化安全保障,补足短板弱项。

(六)加强关键技术突破。加强煤矿灾害防治安全技术改造,重点围绕煤矿安全高效生产、差异化支护、软岩治理、瓦斯抽采与利用、无煤柱开采、煤炭深加工、煤矿自动化与信息化等技术研发和应用;重点发展以下关键技术研究:煤矿深部开采所遇到的水害、火灾、瓦斯、顶板等主要灾害和隐蔽致灾因素智能探测技术与装备,事故监测、重大灾害预警预报技术与智能平台开发。

(七)提升安全装备科技水平。优先发展信息化、智能化、无人化的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装备,重点提升煤矿安全生产危险工艺设备的机械化自动化水平。全面完成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提高系统准确性、灵敏性、可靠性、稳定性和易维护性。培育煤矿安全产业。推进煤矿安全重要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不断提高煤矿装备水平,实现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迭代升级。推进生产煤矿采掘机械化、系统自动化、管理信息化。强化煤矿装备生产、使用、维护、检测、报废等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设备可靠安全程度。

(八)推进煤矿自动化智能化建设。构建符合市情的煤矿智能化建设技术规范与标准体系。支持建设煤矿智能化技术创新研发平台,加强对精准地质探测、复杂条件智能采煤、智能快速掘进和重大危险源智能感知和预警等关键技术装备的研发攻关。推广应用智能化成熟技术装备,推进矿用装备智能化,推进大型煤机装备、煤矿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应用。发挥智能化示范矿井引领作用,提升新建煤矿智能化水平,基本实现大型煤矿和灾害严重煤矿智能化。推进重点岗位、危险作业等机器人替代。

四、筑牢基础保障体系

(九)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将煤矿双重预防性机制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实践深度融合,切实提升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以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性机制建设为重点,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运用动态考核、能上能下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监管。

(十)提升煤矿从业人员素质。以筑牢安全基础为目的,不断提高人员安全素质,引导创新人才培养方式,大力倡导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提高变招工为招生比例;引导创新培训形式,推广VR、网络课堂等新型培训方式,不断提高培训质量,督促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培训机构、考核点动态监管机制,强化示范效应,培养一批高素质教师队伍;推进逢查必考常态化,促进从业人员不断保持对应知识能力水平。

(十一)精准推进“一优三减”。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煤矿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快推进。许昌市煤矿智能化建设要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全面推进煤矿装备智能化、系统智能化升级改造,积极培育煤矿智能化人才队伍,按期完成建设任务。2021年底全市所有煤矿单班入井人数限制在规定的90%以内。推动煤矿安全标准化提档升级,对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和考核定级办法》排查整改,2022年底,生产煤矿全部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积极推进全市煤矿双重预防体系在真用、会用、管用上下功夫,将信息化平台建设作为双重预防体系提质提效建设重要内容,用信息化推动双重预防线上监管监察,实现煤矿安全监管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促进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现代化。

五、深化安全治本攻坚

(十二)推动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加快推进 30 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应停必停、该关就关、能退则退。对祥华煤业、新阳煤业、锦宏煤业、锦程煤业、锦马煤业等被资源整合或列入关闭退出计划的煤矿,关闭退出前,按照属地监管原则,明确专人驻矿盯守,不得设置“回撤期”、“过渡期”,严禁违规进行设备回收,严防出现“最后的疯狂”,确保安全退出。

(十三)支持优质产能释放。鼓励技术先进、安全高效的煤炭企业,推动方煤新井整合重组开采同一矿体的、多个采矿权人的小型矿山(祥华煤业、新阳煤业),实现统一设计开采、统一生产经营、统一安全管理。加快推进神火集团梁北煤矿改扩建、平煤集团梁北二井新建、首山一矿产能升级改造、方煤新井产能升级改造等先进产能项目。

(十四)加强采掘接替管理。强化矿井采掘接替日常监管,建立定期检查通报制度,及时掌握矿井采掘接替动态;强化采掘接替风险研判,对采掘接替紧张的矿井要及时调整生产经营指标,严格落实限产或停产措施,严防接替紧张情况,保证“三量”可采期满足国家规定。鼓励矿井积极采取措施提升掘进单进水平,大力推广综掘机、液压锚杆钻车、矿用盾构机等先进掘进装备;积极开展设计优化工作,通过优化巷道断面参数、层位等,减少掘进工程量;继续做好支护改革工作,扩大锚网支护技术应用范围,减少巷道支护工程量,提升巷道掘进效率。

六、提高煤矿监管效能

(十五)加强煤矿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持续推动落实《加强煤矿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落实煤矿安全监管人员配备,推进煤矿安全监管事业单位改革,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为人才引进使用搭建平台。创新引才引智方式,通过聘请专家顾问、购买人才服务等途径,吸纳社会人才资源。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完善监管专业人才引进培养机制。综合运用集中轮训、视频培训、网络培训和脱产培训等形式,加强专业能力培训。健全人才激励保障措施,建立完善以专业学术、市场应用、社会效应为基础的多元化评价机制,优化事业单位人才薪酬激励机制和收入分配机制。

(十六)强化煤矿安全监管信息化运用。充分运用煤矿复合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电子封条”职能监管平台,实时采集煤矿安全监控、出入井人员数量、人员位置监测、视频监控、水文地质、矿用设备等系统数据,实现全天候远程监测。推动完善优化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功能,加强对煤矿企业保障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与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正常对接的检查指导。

(十七)强化执法技术装备支撑保障。强化安全科技攻关与先进技术装备在煤矿安全监管和事故防控的支撑保障,形成灾害预警、灾害治理、监察执法、事故救援、事故分析等技术支撑。提升执法装备保障水平,丰富执法终端设备种类及配备,加大先进适用实用装备配置力度,增强适用于智能化煤矿监管的装备配备,提升执法装备智能化水平。

七、健全社会共治体系

(十八)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方式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情况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的必要条件,作为安全生产风险分类监管,以及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重要参考。

(十九)构建煤矿安全闭环反馈机制。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及家属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重奖和严格保护。

(二十)加强技术服务机构支撑力量。加大技术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发挥科研院所、社会团体、检测检验鉴定机构、安全评价评估单位、行业自律组织等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作用,形成煤矿安全生产社会共治格局。对安标发放、检测检验、鉴定评价等行为的检查抽查,加强煤矿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

(二十一)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提升煤矿安全社会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对煤矿安全的了解、关注和支持。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营造煤矿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第二节 重大工程

(一)推进煤炭产业结构升级。加快灾害严重及落后煤矿淘汰退出,提高煤矿开采和准入门槛,推动煤炭企业深层次兼并重组,推进煤矿上下游产业一体化发展,形成煤炭产业的现代化发展。

(二)加大煤矿灾害治理力度。牢固树立区域治理、综合治理、超前治理的治灾理念,做到灾害可防可控,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装备,建设重大灾害预警系统,利用地质勘探评价,建设透明工作面,为智能化开采做保障。

(三)夯实煤矿安全基础。推进双重预防体系提质,做到真建真用。强力推进矿井“一优三减”及“四化”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设一批安全高效矿山、智慧矿山,实现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

(四)推动矿区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好黄河流域煤炭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和矿区规划,实现煤炭资源开发、建设、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实施,提高矿区生态功能,建设绿色矿山。

(五)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支持煤炭分质分级梯级利用,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排放,提高煤炭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和价值。

(六)加强人才素质提升。实施煤炭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和人才引进计划,全面提高煤矿从业人员数量和技能,为煤矿长远发展打下人才基础。

第四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及评估

第一节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政府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各有关部门和煤炭企业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有效推进规划实施。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等要切实履行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分解落实规划的主要任务,确保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如期完成。

二、落实主体责任

煤矿企业是煤炭行业发展和煤矿安全生产实施主体、责任主体,要将规划任务与项目分年度落实到各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中,明确各单位和部门责任,建立规划实施定期调度机制,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并定期进行年度考核,及时公布考核结果。

三、强化政策支持

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和完善煤矿安全投入保障机制,对列入煤炭行业发展暨煤矿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的项目和工程,优先安排政府预算内投资。争取煤矿智能化建设配套政策、资金和科技立项支持。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煤矿瓦斯防治和利用、灾害严重矿井税费减免等政策。争取应急专项资金和煤矿安全改造专项资金支持。

四、加强规划考核

各级各部门要将本地煤炭行业安全发展专项规划纳入“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煤炭工业总体布局之中,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考核,建立严密有效的制度保障。建立完善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制度,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

第二节 规划评估

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完善控制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要在2023年底和2025年底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