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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情况通报(第六期)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9-12-17 14:4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现就12月7日至12月13日各单位开展执法情况通报如下:根据省综合监管平台行政执法系统统计,全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1家,出动执法人员64人,使用执法文书40份,立案2起,行政处罚1万元。从每周通报的情况看,各县(市、区)安全监管执法有序推进,但部分单位工作缺乏统筹安排,每周检查企业和出动人员数量起伏较大,执法信息录入平台不及时,事后集中录入的现象比较突出。

安全监管执法作为应急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能,不是临时性工作,不能搞紧一阵、松一阵的突击式执法,而要形成常态化,做到精心部署、重点突出、常抓不懈,以强有力的执法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保障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一是要严格执行年度执法计划,这是对执法机构履职尽责的基本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年初政府批准的计划,利用年末半个月时间加快执法进度,确保全面完成既定任务。二是要提升案件质量,12月13日市局对各县(市、区)局行政执法案卷开展了评查,发现大部分案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调查取证不充分、执法程序不严谨、文书制作不规范、案卷归档不及时等问题,亟待今后不断增强执法人员素质,强化法制审核监督,全面提升办案质量和水平。三是要充实执法力量,针对当前基层普遍存在人员不足的困难,各县(市、区)局要合理调配人员,在安排扶贫、创卫等工作时尽量不占用办案人员的时间和精力,以保证执法工作正常开展。四是要认真总结梳理今年执法工作,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早谋划2020年执法工作,合理编制执法计划,为做好明年工作打下基础。

附件: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情况汇总表6(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