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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02-23 15:3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由许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许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http://xcajj.xuchang.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许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374-2965186。

一 、概 述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

根据《条例》要求和许昌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市安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杨永标任组长,副局长李忠英任副组长,并全面负责此项工作,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于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截至2017年底,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及时组织相关科室人员编制了《办事指南》和相关配套制度,将办证程序在全市公开,让企业办事人员一看就明白有关流程和程序,极大方便了基层办事人员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结合我市现在正在开展的“放管服”改革,市局还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行政审批领导小组,对所有审批项目进行了认真清理,目前8项服务事项全部进入政务大厅,分别是:1、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2、非煤矿山办证;3、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4、危险化学品经营;5、危险化学品使用;6、烟花爆竹批发;7、易制毒备案;8、应急预案备案,所有服务事项均为“一站式”办结。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
    我局贯彻市政府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与制度,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核等三项工作规范。组织各科室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全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梳理,防止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建立并坚持领导办公审理制度,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

(四)加强学习、宣传、培训
    为落实好信息公开目录工作,统一全体干部职工思想,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法律法规规章,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有关要求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督促各科室、单位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及时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2017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37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它渠道公开71条。截至2017年底,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来办理依申请公开申请。

(一)机构职能

公开了许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职责。

(二)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

公开了本局负责监管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职业健康等行业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及有关的文件通知。

(三)安全生产专项规划

主要公开许昌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业务的安全生产规划,修订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四)工作动态

主要公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行政许可、专项整治、执法监察、通告公告相关业务的内容。

(五)办事指南

公开了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许可等方面的内容,如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流程图等。

(六)公开的形式

1、互联网公开,市民通过“许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其子栏目,可查阅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市民可直接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查询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七)其它信息

主要公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学习等方面的内容。

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7年度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也没有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局的相关科室。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局机关的财政管理。由于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与公众对安全生产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公开的及时性、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规范工作流程。积极组织局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组织科室负责同志和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中共许昌市委办公室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许办〔2017〕10号)、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的通知》(许政办明电〔2017〕42号)和《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许政办〔2017〕65号)。进一步督促局机关以及局所属单位按照程序报送、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二)进一步梳理完善,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三)进一步拓宽渠道,方便群众查询。在许昌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作用,建立完善自己的网站,为群众的查询提供更加便捷的途径。

2018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018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