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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市安〔2018〕2号许昌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许昌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03-06 09:3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市安〔2018〕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安委会,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全面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的通知》(安委办〔2017〕3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的通知》(豫安委办[2017]7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安委会研究制定了《许昌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要求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制度,确保“七进”活动取得实效。市政府安委会成立由安委会主任任组长,安委会副主任任副组长,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关机构,切实加强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活动措施,抓好组织实施,确保活动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空白,有效促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成果落地生根。

二、突出示范引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七进”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七进”活动作为普及安全知识和法律的重要载体,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分类型打造2家以上较为成熟的先进典型,形成相对规模和具有特色的活动内容和模式,以点带面、推动活动开展。

三、确保经费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列支专项经费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实行分级投入、分级管理。要争取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支持,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提供有力保障。积极探索社会资源进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领域的途径,拓宽安全文化创作的市场化筹资渠道。

四、强化督导检查。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七进”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总结活动中的好做法、好措施,树立典型,丰富活动内涵,推进活动深入开展。要将“七进”活动纳入到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和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创建中,确保“七进”活动真正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良好安全氛围。各级各部门年度工作方案应于每年3月底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每年度上半年,市安委会要组织一次专项督查,年底组织考核,列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领导不重视,工作无特色,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况进行问责。

各地好的经验做法,请及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杨清山    

电  话:2965337       手  机:13839031056

邮  箱:xcajjfg@126.com

附件:1.附件1:许昌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doc 

      2.附件2:许昌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重点.doc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