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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白名单”正向激励制度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6-30 09:3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江苏淮安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白名单”正向激励制度,充分发挥示范企业安全生产“排头兵”和“领头雁”的榜样作用。

严格推荐申报条件。明确“近三年内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近二年内未被应急管理部门实施过行政处罚,近一年内未被应急管理部门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通过三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并运行良好以及安全生产工作突出或者受到县级及以上表彰”等五方面“硬指标”,要求各县区(园区)应急局对照条件,必要时可邀请相关安全生产专家参与,在除高危行业领域以外的企业中遴选出一批安全生产条件好、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的积极进行申报。

推行正向激励举措。对列入安全生产“白名单”的企业,应急管理部门推行四方面举措正向激励,激励举措包括:以提供政策支持及指导服务为主进行“差异化”精准执法,组织业务骨干、安全专家入企“体检式”指导服务,“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非必要检查频次以及对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等;指导帮助企业解决落实主体责任的实际问题,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打造安全生产法治化营商环境。

公示推广示范典型。在“古楚平安哨”微信公众号对全市第一批43家安全生产“白名单”企业进行公示。动态更新“白名单”企业,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调整清理,定期补充,确保制度常态长效实施。

来源:应急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