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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安监管[2018]144号 关于印发《许昌市安监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开展整治“帮圈文化”专项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09-04 11:3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许昌市安监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开展整治“帮圈文化”专项排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9月3日

许昌市安监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开展整治“帮圈文化”专项排查工作方案

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开展“帮圈文化”整治,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全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开展整治“帮圈文化”专项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局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整治“帮圈文化”专项排查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坚决整治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治理党内关系庸俗化的现象,纯洁党员干部的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促进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工作重点

专项排查工作以治理“酒局圈”为切入点,严格落实《河南省公务活动全面禁止饮酒的规定》,重点查处党员干部五类“酒局圈”:以同乡会、老乡会等名义组织的 “酒局圈”;以同一系统工作为由组织的“酒局圈”;以校友会、同学会、战友会等形式组织的“酒局圈”;以对口联系、协调工作、解决困难等名义参与关系不清的商人组织的“酒局圈”;以兴趣爱好趋同为由,以球友会、牌友会等形式组织的“酒局圈”。通过严肃查处“酒局圈”问题,切实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使党的纪律和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最大限度压缩“帮圈文化”滋生蔓延的空间。

三、排查方式

专项排查工作从9月初开始,到11月中旬结束,集中力量解决“酒局圈”突出问题,努力取得阶段性成效。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长期坚持、持续推进,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坚决遏制“帮圈文化”,着力营造领导有威信、干部有激情、群众有信心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通过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实现党组织、党员干部全覆盖。要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的行为;是否存在经常组织、参与各类“酒局圈”活动的行为;是否存在热衷于拉关系、找门路、套近乎、站队伍,广织关系网络的行为;是否存在投机依靠、趋炎附势,将上级领导当成个人靠山的人身依附行为。对排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逐项逐条列出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认真开展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工作,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不参与“小圈子”,不搞拉帮结派、团团伙伙等行为承诺书。承诺书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二)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发现问题。局领导班子要严格按照《许昌市纪委许昌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许组文〔2018〕98号)要求,把开展“帮圈文化”专项排查作为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对照中央巡视检查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刀刃向内的勇气,主动认账领账,深刻查摆剖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各级党员干部要把查摆自身是否存在热衷“帮圈文化”问题列入对照检查范畴,重点查摆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在培植私人势力、以人划线、在选拔任用干部上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行为;是否存在借助“小圈子”,结利益同盟,搞权钱交易,用公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的行为;是否存在通过“小圈子”为自己营造声势、捞取政治资本的行为;是否存在利用“小圈子”明争暗斗、争权夺势的行为;是否存在妄议干部人事安排、泄漏组织人事工作秘密行为;是否存在在党校学习培训及毕(结)业后,以同学名义成立联谊会,开展有组织的活动的行为;是否存在利用“小圈子”和商人称兄道弟、江湖义气,经常参加各种私人宴请的行为;是否存在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对“帮圈文化”现象听之任之、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的行为。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要把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说清楚、谈透彻,自我批评敢找“病灶”,相互批评敢动“真刀”,坚决防止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

(三)通过信访举报发现问题。局党组、驻局纪检组将进一步畅通反映问题渠道,公布监督举报方式,将开展专项排查工作的目的意义、重点内容和有关要求公布于众,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

(四)通过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驻局纪检组要通过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着力发现党员干部组织、参与“酒局圈”问题线索。对发现的“酒局圈”问题线索要优先办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五)通过案件研判发现问题。驻局纪检组将结合近年来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案件,对案情进行综合研判,找出利益链条、查清关系网络,深挖背后存在的“小圈子”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局党组作为专项排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专项排查放在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工作之中来谋划部署。要坚持从意识形态和舆论导向入手,扎实开展党性党规党纪教育,培育健康向上的党内政治文化。要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选任标准和程序,坚决斩断 圈子利益链条。要注重改进干部考察方式,在年度测评和干部考核中,把是否存在拉帮结派、搞“小圈子”作为重要内容。

(二)坚持以上率下。局党组“一把手”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员干部要发挥“关键少数”的作用,当好表率、树立标杆,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坚决不搞各种“小圈子”,自觉远离各种“小圈子”,自觉与各种“小圈子”作斗争,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使人身依附、拉帮结派、搞“小圈子”没有市场和生存土壤。

(三)把握政策界限。在专项排查中,对“小圈子”的甄别要以是否结成利益集团、是否存在利益寄生和输送为主要衡量标准,要区分长期性和偶然性、相对固定性和人员松散性、依附性和平等性、排他性和社会性等不同特点,与正常的人际交往、社会组织区分开来。

(四)严肃责任追究。对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要实行“一案双究”,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分管领导责任。对开展排查工作行动迟缓、敷衍塞责的,对签订承诺书后又参与“小圈子”的党员干部,要依规依纪、从严从重处理。要强化警示教育,从已查处的违纪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形成震慑,营造氛围。

(五)抓好以案促改。要结合专项排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切实抓好以案促改,扎牢制度笼子,深化标本兼治,注重在思想教育、权力制约、选人用人、强化民主、监督检查、追责问责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力求“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净化一方政治生态”。

专项排查中,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汇总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5日前报局监察室。

附件: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