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人士、各利害关系人: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的跟踪调查,提高决策实施质量,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现对《许昌市“十四五”应急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规划》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决策概况
1.名称:《许昌市“十四五”应急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规划》
2.实施区域:许昌市
3.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评估安排
即日起,许昌市应急管理局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分析,依照有关规定对方案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操作性等进行评价,公开征询利益关系主体意见和其他社会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决策实施的效果与决策目的是否相符;2.决策实施的成本效益分析;3.实施对象对决策的接受程度;4.决策实施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符合程度;5.决策实施带来的影响与可预期的长远影响等。
公示期间,欢迎通过纸质文件、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各种适当的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意见时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
联系电话:0374-2963786
电子邮箱:xcyjkj@126.com
联系地址: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A座16楼许昌市应急管理局1617房间
附件:许政〔2022〕16号关于印发许昌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规划的通知.pdf
许昌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