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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办通知〔2018〕31号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05-28 11:0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禹州市人民政府:

5月16日至18日,省政府安委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第十二督导组对我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清单见附件1)督办给你们,请对照清单切实抓好整改,并认真组织复查,且对此类问题要举一反三。整改情况于5月29日前,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与问题隐患整改台账(具体要求见附件2)一并报送市消防支队。

附件:1.省政府安委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第十二督导组发现的问题隐患清单

2.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台账具体要求

电子邮箱:1276998481@qq.com

联系电话:15893770098  2989119  2982699(传真)

2018年5月23日

附件1

省政府安委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第十二

督导组发现的问题隐患清单

一、禹州市夏都办事处

(一)未按照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标准建成消防体验室,并组织居民群众参观、学习、体验;

(二)电气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工作档案资料的规范性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禹州市盛世阳光住宅小区

(一)没有制定灭火抢险救援预案;

(二)小区物业管理人员灭火演练不熟练。

三、禹州市神垕古镇老街

(一)大部分民宅门面房配置有干粉灭火器,但缺少微型消防车;

(二)没有制定安全工作应急预案,没有开展灭火抢险救援综合演练;

(三)扑救火灾力量和消防装备车辆以及消防水源严重匮乏,建议安装室外消火栓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