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东城区管委会:
9月11日至13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第十二综合督查组对我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时发现了一些问题和隐患。针对这些问题和隐患,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反思,举一反三,深入查找本地、本部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
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请你单位针对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具体见附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迅速进行整改,主要领导要过问督办,有关情况于9月20日前,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联 系 人:袁 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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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第十二综合督查组莅许督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2017年9月14日
附件:
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第十二综合督查组莅许督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许昌腾飞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鹿鸣湖畔建筑施工工地
1.热水器无防雨措施,无防烫标识,开关无接地线;
2.无车辆限速标志;
3.大型机具无防雨措施;
4.用电不规范,大门LED照明线混乱,未穿管,施工线路私拉乱扯;
5.警戒范围无,标识无,通道占用,砖堆放倾斜。安全网破裂;
6.工地有小卖部;
7.员工未佩戴安全帽,安全帽不规范;
8.未见消防设施;
9.安全员不清楚全国正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10.隐患整改未形成闭环管理,检查整改报告企业报住建局后未留报告,未建立隐患台账;
11.未建立执行作业票制度;
12.未见到深基坑方案;
13.未见到大检查会议记录;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是否停工进行整改,请依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