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事实:1.矿井掘进队班组长陈慧领、王战省两人未参加班组长培训,未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明;2.副井排水管路在井口附近只设置1处集中接地;3.11020回风顺槽带式输送机机头段的电机、减速器传动部位没有安装防护栏。
处罚依据:违法行为1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规定;违法行为2和3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禹州锦卓煤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