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示

豫(许)煤安罚〔2023〕004号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6-29 16:4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违法事实:1.矿井掘进队班组长陈慧领、王战省两人未参加班组长培训,未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明;2.副井排水管路在井口附近只设置1处集中接地;3.11020回风顺槽带式输送机机头段的电机、减速器传动部位没有安装防护栏。

处罚依据:违法行为1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规定;违法行为2和3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禹州锦卓煤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