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24号)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14〕49号)规定,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河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评审标准要求,经评审,确定长葛市金汇众力气体有限公司和禹州市汇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三年。
2018年7月26日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24号)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14〕49号)规定,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河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评审标准要求,经评审,确定长葛市金汇众力气体有限公司和禹州市汇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三年。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