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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16〕01号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6-03-24 15:1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依据国家安监总局《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和《河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企业申请,魏都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审查、认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研究决定,同意对愉君发品(许昌)有限公司颁发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牌匾。

现予以公告。

许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15日